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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繁荣》

这份由世界正义院委托撰写的声明阐述了关于巴哈伊教义的全球繁荣的概念。

《人类的繁荣》全文收录在巴哈伊参考文献库

“意识”乃是人类的本质特征,而与意识联系最密切的活动,便是个人自行探求事实。探索人生存于世的目的的自由,以及发展那些能使探求成功的人性资质的自由,都需要得到保护。人必须有求知的自由。即便这种自由常被滥用,且滥用行径受到现时社会的极大鼓励,也丝毫无损于这天性本身的正当性。

正是这一人类意识的特有动力,为《世界人权宣言》及各相关公约庄严载入并阐明多项人权提供了道义力量。人类意识行使的各个方面,包括普及教育、行动自由、获取信息和参与政治生活的自由等,都需要受到国际社会明确的保障。同样要保障的,是思想与信仰自由(包括宗教自由),以及个人持有见解和适当发表这些见解的权利。

既然人类是合一且不可分割的整体,那么,诞生于其间的所有成员就都是交予这整体的信托。这一信托关系构成了大多数其他权利——主要是经济与社会方面的权利——的道德基础;联合国各项法定文件也试图为这些权利立下相似的定义。这种信托关系包含了家庭及住所的安全、财产权和隐私权。而社会对人民的义务也伸延到提供就业机会、身心保健、社会保障、合理薪酬、休闲娱乐,以及社会个别成员的诸多其他合理需求。

这集体信托的原则,也使每个人都有权要求那些形成个人独特意识不可或缺的文化条件受到本国以及国际法律的保护。就像基因库在人类生命及其自然环境所起的作用一样,人类经数千年成功积累的极为丰富多彩的文化,对其集体成熟时期的社会与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是人类的共同遗产,一定要设法使其在全球一体化文明之中结出硕果。一方面,各地文化需要受到保护,以免被现时风行的物质主义扼杀。另一方面,各种文化必须能够在不断变化的文明范式中互相交流,避免受到派性政治目的的操纵。

巴哈欧拉说:“正义乃人类之明灯。勿以压迫与暴政之逆风吹灭它。正义之目的乃是在人间显现团结。神圣智慧之汪洋在此崇高之话语里澎湃,而举世之书册不能尽载其内在寓意。”

要将国际社会正在规划的人权标准加以推广,并使其成为普遍接受的国际准则,就要对人际关系重新下定义。在人与人、人与大自然、个人与社会以及社会成员与社会机构的关系上,今日普遍认为是自然和适当的关系,仅反映出人类成长过程中早期较不成熟的理解。如果人类确实已经步入成年期,如果全球的居民是同一个民族的成员,如果正义成为社会组织工作的至高原则,那么,因未认识这些日益显见的事实而产生的观念,就必须彻底地改正。

朝这方面努力的运动才刚刚开始。一旦它逐渐展开,将带来对家庭本质和家庭成员的权利与责任的新了解。妇女在社会各阶层的角色会完全转变。人与工作的关系和人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的理解,会因此而全面重整。人类事务的管理及为此建立的相关机构也将经历深远的改变。在它的影响之下,现时社会急剧涌现的非政府组织的工作将日臻合理化。它也将确保制定出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所有民族发展需要的有约束力的法律。这场运动已经为联合国系统带来了改组及革新,无可置疑,最终它会导致一个拥有立法、裁判和行政机构的世界联邦的建立。

巴哈欧拉倡导的“磋商”程序,是重新构思所有人际关系的中心。巴哈欧拉忠告:“凡事须磋商,天赋理解力通过磋商才能成熟起来。”

在追求真理上,“磋商”所要求的标准远远超越现时商议经常采用的谈判及妥协方法。目前社会盛行的“抗议文化”,不但不能追求到真理,反而是这过程的严重障碍。磋商的目的是使大家在任何事情上都能对个中的真理达成一致的认识,并在任何时候能够选择最明智的行动。辩论、宣传、对抗及拉帮结派等长久以来常常被使用的集体行动方法,都是有损这一目标的。

巴哈欧拉提倡的磋商程序要求参与者把自己视为整体的一员,将全体的利益和目标放在个人观点之上。大家在坦率及礼貌的气氛下进行讨论。各方所提出的意见并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集体,由集体来决议取舍或改善,谋求能最完善地达到目的。磋商的成功在于,不论在磋商开始时持怎样的意见,参与者都支持全体的最后决定。在这种氛围之中,一旦发现某项决定在实践中有缺点,就容易被重新考虑。

如此来看,磋商是在人类社会事务中履行正义的具体表现。磋商是集体努力成功的关键,因此是所有可行的社经策略不能缺少的基本部分。诚然,只有在每项社经计划上以磋商作为策划原则,民众的参与才能有成效;而社经策略的成功则取决于参与者的投入与努力程度。巴哈欧拉的明训是:“只有履行正义,人才能达到其真正的地位。只有通过团结,才能拥有力量。只有经由磋商,才能获得福利与幸福。”

建立一个全球性社会所需要的能力远远超过人类至今所能提供的。大量扩增个人及社会组织汲取知识的机会,便是获得这种新能力的方法。在这过程中,普及教育的作用确实举足轻重。然而,只有当人类生活得到重组,使社会各界人士及团体都能够获取知识,并将其应用于人类事务上,普及教育才算成功。

有史以来,人类意识的潜能得到循序渐进地发展,有赖于两个基本的知识体系:科学与宗教。通过这二者,人类得以整理其经验,了解其周围环境,发掘本身的潜力,并为道德与知识生活确立规范。可以说,科学与宗教是文明的真正创造者。此外,回顾以往的经验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在科学与宗教能各施所长且相辅相成的时代,这双重结构便相得益彰,发挥出更为强大的效力。